证券代码:002913 证券简称:奥士康 公告编号:2021-117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9 日召开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1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
21 年 11 月 10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通过向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及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草案公告
前 6 个月内(2021 年 5 月 10 日至 2021 年 11 月 10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
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及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
2、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本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 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4 日出具
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在自查期间,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中买卖股票的人员已记录
且备案,其余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公司在策划本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遵循《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及公司内部保密制度的规定,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控制在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员档案登记人员范围之内。在公司发布本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情形。
经核查,本次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共计 56
名,上述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进行的股票交易均系基于个人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独立判断而进行的操作,与本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其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本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露公司本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公司股票,激励对象未通过内幕信息知情人获知公司本激励计划的信息,不存在利用本激励计划相关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意见
综上,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激励
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发生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所有核查对象的行为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均不存在构成内幕交易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特此公告。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