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暨上市公告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注册地址:深圳市红岭中路 1012 号国信证券大厦 16-26 层)
二零二一年三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1、发行数量:1,100.00 万股;
2、发行价格:40.77 元/股;
3、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4,847.00 万元;
4、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44,456.19 万元;
二、新增股票信息
1、股份预登记完成日期:2021 年 2 月 8 日;
2、新增股份上市日期:2021 年 3 月 18 日(上市首日),新增股份上市首日
不除权,股票交易设涨跌幅限制。
3、新增股份总数:1,100.00 万股;
4、新增股份本次可流通数量:0 股;
5、新增股份后总股本:158,868,152 股;
三、发行对象限售期安排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中,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 18 个月,从上市
首日起算,预计可上市流通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18 日(如遇非交易日,流通时间
向后顺延)。
四、验资情况
2021 年 2 月 1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验资
报告》(天职业字[2021]3563 号),根据该报告,截至 2021 年 2 月 1 日止,奥士
康募集资金总额为448,470,000.00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3,908,070.2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 444,561,929.74 元,其中:记入股本 11,000,000.00 元,记入资本
公积 433,561,929.74 元。
五、其他说明
1、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2、本公告书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5 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的要求进行编制。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其他政府机关对公司本次发行股票的核准、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目 录
特别提示 ...... 2
目 录 ...... 4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 6
释 义 ...... 10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1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 11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 11
三、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 13
四、本次发行对象概况 ...... 14
五、本次发行新增股份数量及上市时间...... 16
六、本次发行相关机构 ...... 17
第二节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基本情况......19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名股东情况...... 19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 20
三、发行前主要财务指标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1
第三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7
一、项目的基本情况 ...... 27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管理 ...... 27
第四节 保荐协议主要内容和上市推荐意见......28
一、保荐协议主要内容 ...... 28
二、上市推荐意见 ...... 28
第五节 保荐人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9
一、保荐机构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9
二、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0
第六节 中介机构声明 ...... 31
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 ...... 31
发行人律师声明 ...... 32
审计机构声明 ...... 33
验资机构声明 ...... 34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35
一、备查文件 ...... 35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5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程 涌 贺 波 徐文静
何高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何 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刘火旺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发行人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发行情况报告暨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董事签名:
BingshengTeng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释 义
在本报告中,除非特别说明,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公司、发行人、奥士康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普通股、A 股 指 指公司发行在外的人民币普通股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交易日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营业日
保荐机构、保荐人、主承销 指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商、国信证券
发行人律师、金杜所、金杜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律所
天职国际、天职国际会计师、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申报会计师、验资复核机构
本报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有差异,该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 Aoshikang Technology Co. , Ltd
法定代表人 程涌
成立日期 2008 年 5 月 21 日
公司住所 湖南省益阳市资阳区长春工业园龙塘村
研发、生产、销售高密度互连积层板、多层挠性板、刚挠印刷电路板及封
经营范围 装载板项目的筹建;货物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联系电话 0737-2223808
互联网网址 www.askpcb.com
二、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0 年 4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
2020 年 5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上述有关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2020 年 10 月 20 日,发行人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及其他相关议案。本次修订相关事宜已经得到公司股东大会授权,无需重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发行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2020 年 11 月 16 日,奥士康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股票发行
审核委员会的审核通过。
2020 年 12 月 30 日,公司收到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571 号),核准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1,100.00 万股新股。
(三)本次发行时间表
日期 发行时间安排
2021 年 1 月 19 日,周二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方案
T-2 日 1、向中国证监会报送会后事项承诺函
(2021 年 1 月 27 日,周三) 2、向发行对象发出《缴款通知书》
T 日 1、发行对象根据《缴款通知书》缴款(15:00 截止)
(2021 年 1 月 29 日,周五) 2、国信证券指定的收款账户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T+1 1、认购资金扣除相关费用后划入募集资金专户
(2021 年 2 月 1 日,周一) 2、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
3、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T+4 日 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发行备案文件
(2021 年 2 月 4 日,周四)
(四)募集资金及验资情况
2021 年 1 月 27 日,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向贺波发出《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缴款通知书》,通知其按规定于 2021 年 1 月 29 日 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