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12 证券简称:中新赛克 公告编号:2024-028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
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南京中新赛克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同时,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的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议案》,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中新赛克软件有限责任公司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的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和 2023 年 10 月 28 日在《证
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和《关于增加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2)。
鉴于上述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审批额度已到期,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8 日召开
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6 亿元。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贸易融资、票据贴现、商业汇票承兑、保函、信用证等。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及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有效期12个月,授信额度在授信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授权公司总经理凌东胜先生审核并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承担。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
表决,但涉及担保的授信事项仍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相关审议程序。
本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8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