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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燃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向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13

佛燃能源:关于控股股东向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02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向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提供
            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为进一步拓展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能源领域业务,公司拟收购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综合能源公司”)80%股权。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收购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 8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1)。

    因建设运营的资金周转需要,综合能源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2 月 5 日、2021
年 5 月 17 日和 2021 年 8 月 17 日与公司控股股东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气业集团”)签署了借款协议,气业集团向综合能源公司提供合计人民币 5,984 万元借款,借款利率均为 3.08%,借款期限为每笔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
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二)关联关系

    本次股权收购事项完毕后,综合能源公司成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上述气业集团提供借款事项仍将继续履行。鉴于气业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此次气业集团向综合能源公司提供借款构成关联交易。

    (三)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殷红梅、熊少强、李丽芳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上述关联交易事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气业集
团需回避表决。

    (四)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关联方: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0763827946W

    法定代表人:殷红梅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13,220.993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季华五路 22 号季华大厦 7 楼

    成立日期:2004 年 4 月 27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呼叫中心。(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股权结构:佛山市公用事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控公司”)持有气业集团 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佛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主要历史沿革、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

    气业集团成立于 2004 年 4 月 27 日,原注册资本 1,000 万元人民币,经过多
次增资,截至本公告日,气业集团注册资本为 13,220.993 万元人民币。气业集团最近三年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三)主要财务数据

    2020 年气业集团实现营业收入 75.72 亿元,净利润 5.69 亿元;截至 2021
年 9 月 30 日,气业集团资产总额 39.07 亿元,净资产 39.06 亿元。

    (四)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气业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 条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公司关联方。


    (五)失信被执行人情况

    经查询,气业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气业集团向综合能源公司提供人民币 5,984 万元的借款,借款日为每笔借款
实际到账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年利率均为 3.08%。综合能源公司就本
次借款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经双方平等协商,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本次借款年利率以签署协议同期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LPR)为基础下浮20%,并参考气业集团控股股东公控公司同期融资利率水平,确定气业集团本次对综合能源公司提供借款的年利率为 3.08%。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交易双方

    甲方:佛山市气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

    (二)借款金额

    合计人民币 5,984 万元

    (三)借款期限

    每笔借款实际到账之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四)利率

    采用固定利率,借款利率均为 3.08%

    (五)违约金

    如乙方存在未按本协议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未按期还款且又未就续期事宜与甲方达成协议、未按时支付利息等相关违法行为,甲方有权向乙方加收违约金,违约金按该笔借款总额的 5%执行。

    六、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借款事项,综合能源公司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综合能源公司的支持,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交易遵循公平合理的定
价原则,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及公司利益的情形。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影响,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次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年初至披露日与气业集团(包含与上述主体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17,654,537.96元。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一)事前认可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气业集团向综合能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满足综合能源公司资金周转需要,本次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回避表决。

    (二)独立意见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气业集团向综合能源公司提供借款,有利于综合能源公司建设运营的资金周转需要,交易合法合规。本次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议案表决时,公司关联董事均回避了表决,交易及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控股股东向佛山综合能源(公控)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借款协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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