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7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星期三)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 年 8 月 24 日
上午 9:15 至 2022 年 8 月 24 日下午 15:00 期间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和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开发区南翔一路62号C座一楼会议室。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邹榛夫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1 名,
代表股份数为 146,330,1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897%。
中小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及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12名,代表股份数为25,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0%。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2 名,代表股份数为
146,307,9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0836%。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9 名,代表股份数为 22,200 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61%。
4、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出席和列席本次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并通过了以下提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5、发行数量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6、募集资金投向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7、限售期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滚存利润的安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6,94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3273%;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672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09、上市地点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6,321,5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1%;反对 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