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9 证券简称:集泰股份 公告编号:2021-001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
发行情况报告书暨上市公告书(摘要)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2021 年 1 月
特别提示
一、发行股票数量及价格
发行股票数量:32,715,375 股
发行股票价格:9.17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99,999,988.75 元
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77,374,785.57 元
二、本次发行股票上市时间
股票上市数量:32,715,375 股
股票上市时间:本次非公开发行新增股份将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三、发行对象和限售期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
号 (月)
1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2,355,507 204,999,999.19 6
伙)
2 允泰铭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71,537 29,999,994.29 6
3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2,181,025 19,999,999.25 6
业(有限合伙)
4 朱征夫 4,907,306 44,999,996.02 6
合计 32,715,375 299,999,988.75
四、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上市要求,不会导致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的情形发生。
目 录
释 义......4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5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5
二、本次发行概要......6
三、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情况 ......11
四、本次发行的相关机构情况 ......14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 17
一、本次发行前后前十 名股东 情况对 比 ......17
二、本次发行对公司的影响...... 18第三节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
论意见...... 21
一、关于本次发行定价过程合规性的意见...... 21
二、关于本次发行对象选择合规性的意见...... 21
三、关于认购对象认购资金来源的合规性...... 21
第四节 本次募集资金运用...... 23
一、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23
二、募集资金专项存储的相关情况......23第五节 发行人律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发行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25
第六节 保荐机构的上市推荐意见...... 26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27
释 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公司/发行人/集泰股 指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份
从化兆舜 指 广州从化兆舜新材料有限公司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本次非公开发行/ 指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本次发行
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指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情况报告
书暨上市公告书
认购邀请书 指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
申购报价单 指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报价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航证券、保荐机 指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构、主承销商
公司律师 指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
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指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定价基准日 指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即 2020 年 12 月17 日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 指 《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章程》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相关程序
(一)本次发行履行的内部决策过程
1、2020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2、2020 年 5 月 14 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修订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的相关议案。
3、2020 年 6 月 1 日,公司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非公开发行的相关议案。
(二)本次发行的监管部门核准过程
1、2020 年 9 月 27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本次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申请。
2、2020 年 10 月 20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于《关于核准广州集泰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1 号)(批文签发日为
2020 年 10 月 15 日),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46,760,554 股新股。
(三)募集资金到账及验资情况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认
购资金实收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0年12月25日出具了天职业字[2020]42227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20 年 12 月 24 日止,主承销商共收到参与本次发
行的认购对象在认购指定账户缴存的认购资金共计 299,999,988.75 元。
2、2020 年 12 月 24 日,主承销商向发行人指定的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
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天职业字[2020]42229 号《验资报告》审验:集泰股
份实际已向 4 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2,715,375 股,
元。其中,计入实收股本 32,715,375.00 元,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244,659,410.57 元。
本次发行不涉及购买资产或者以资产支付,认购款项全部以现金支付。发行人将依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募集资金设立专用账户进行管理,专款专用。
(四)股份登记和托管情况
公司已于 2020 年 12 月 31 日办理完成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登记托管相关事宜。
二、本次发行概要
(一)发行股票的类型
本次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二)股票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股。
(三)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为 32,715,375 股,未超过发行人 2020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决议和证监许可[2020]2581 号文规定的上限 46,760,554 股。
(四)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限售期为 6 个月,特定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
的股份自上市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限售期满以后股份转让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后,由于公司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公司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限售期安排。
(五)发行价格
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 9.17 元/股。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2020 年 12 月 17 日),本次发行价格
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即不低于 9.17 元/股。
(六)发行对象
根据投资者申购报价情况,并严格按照《认购邀请书》中确定的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程序和规则,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9.17 元/股,发行股数 32,715,375 股,募集资金总额 299,999,988.75 元。
本次发行对象最终确定为 4 家,本次发行配售结果如下:
序 获配股数 获配金额 锁定
号 发行对象名称 (股) (元) 期
(月)
1 共青城胜帮凯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22,355,507 204,999,999.19 6
伙)
2 允泰铭汇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3,271,537 29,999,994.29 6
3 华菱津杉(天津)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 2,181,025 19,999,999.25 6
业(有限合伙)
4 朱征夫 4,907,306 44,999,996.02 6
合计 32,715,375 299,999,988.75
(七)募集资金量和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 299,999,988.75 元,减除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22,625,203.18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77,374,785.57 元。
(八)本次发行的申购报价及获配情况
1、认购邀请书发送情况
集泰股份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按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编制了《广州集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方案》(以下简称“《发行方案》”)、《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该《认购邀请书》明确规定了认购对象与条件、认购时间与认购方式、发行
价格、发行对象及获配股票的程序和规则、特别提示等事项。
2020年12月16日,在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的见证下,集泰股份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安排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投资者送达了《认购邀请书》及其附件《申购报价单》等认购邀请文件。送达《认购邀请书》的投资者包括26家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12家证券公司、5家保险机构投资者、股东名册(2020年11月30日)前20名股东中的19家股东以及表达了认购意向的19家投资者,剔除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