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8 证券简称:德生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5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虢晓彬先生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持有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德生科技”)股份156,853,214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6.77%)的虢晓彬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12,796,233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00%)。其中,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4,265,411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8,530,822股(即不超过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2.00%)。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虢晓彬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东名称 股东身份 持股数量(股)
股份后总股本比例(%)
虢晓彬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156,853,214 36.77
人、董事长兼总经理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个人资金需要,其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已于
2020 年 10 月 20 日解除限售,本次减持系公司上市 6 年来的首次减持,也是根
据股东个人资金需求的计划内减持。
2、股份来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含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份)。
3、拟减持股份数量及比例:
拟减持数量占剔除公
拟减持数量不超过 拟减持数量占其持有
股东名称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股) 公司股份比例(%)
后总股本比例(%)
虢晓彬 12,796,233 8.16 3.00
注:若减持期间公司股票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将对该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4、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 2024 年
8 月 29 日至 2024 年 11 月 28 日期间(法律、法规规定的窗口期内不减持)。
5、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时,三个月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时,三个月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且受让方在受让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且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6、拟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自公司股票
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解除限售日:2020 年 10 月 20 日),本人不转让或
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2、在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任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直接或间接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 50%。
3、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限售期满后第一年和第二年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总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0%,且每年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数量不超过本人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
4、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后减持的,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届时最近一期的每股净资产。
5、在限售期届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前,应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自公告之日起 6 个月内完成,并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虢晓彬先生在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承诺:
1、严格遵守《证券法》关于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自本次发行前六个月至本次发行完成后六个月内,不通过任何方式(包括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或协议转让等方式)直接或间接买卖德生科技股票;若违反上述承诺买卖德生科技公司股票的,将违规买卖德生科技股票所得归德生科技所有,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本次认购的德生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上市
日:2022 年 4 月 28 日)起 36 个月内(下称“锁定期”)不会转让(拟解除限售
日:2025 年 4 月 28 日),亦不会要求德生科技收购该等股份;本次非公开发行
股票完成后,由于德生科技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而由本人新增持有的与本次认购相关的股份,亦遵照上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虢晓彬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本次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相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虢晓彬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2、本次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2024 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
3、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 30%。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要求。
4、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5、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股份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督促控股股东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股份减持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虢晓彬先生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广东德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八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