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6 证券简称:华阳集团 公告编号:2022-002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原 14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8,100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2%。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为 6.45 元/股,回购总金额为503,745.00 元。
2、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
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74,813,930 股变更为 474,735,830 股。
一、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4 月 29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相关议案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0 年 4 月 30 日,在公司官网上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0 年 4 月 30 日起至 2020 年 5 月 10 日止,在公示
期间,公司监事会及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首次
授予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5 月 12 日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
见》。
3、2020 年 5 月 21 日,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0 年 6 月 1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0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0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官网上对拟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进行了公示,公示时间为自 2020 年 10 月 29 日起至 2020 年 11 月 7 日止,在公
示期间,公司监事会及人力资源部未收到任何异议。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拟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进行了核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审核意见》。
7、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
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1 年 7 月 6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
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1 年 10 月 1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及《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价格、定价依据及资金来源
1、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和数量
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14 名原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78,100股予以回购注销。注销完成后,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2,980,427 股调整为 2,902,327 股,激励对象人数由 352 人调整为 338 人。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 78,100 股,占公司回购注销前总股本的
0.02%。
2、回购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
6.65 元/股调整为 6.4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3 日刊登在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3)。
根据激励计划及其相关规定,本次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而离职,因此回购价格为 6.45 元/股。
3、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限制性股票总金额为 503,745.00 元,均为公司自有资金。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公司激励计划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验资及回购注销完成情况
公司已向上述 14 名原激励对象支付了共计 503,745.00 元回购价款,经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480 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于 2022 年
1 月 10 日完成了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登记手续。
四、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2021 年 6 月 15 日,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
权;2021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
上述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采用自主行权模式。截至 2022 年 1 月 6 日,已行
权登记合计 1,713,930 份股票期权,公司总股本由 473,100,000 股增加至474,813,930 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474,813,930 股减少至 474,735,830
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 本次变动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占总股 增减 数量(股) 占总股
本比例 本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 2,111,979 0.44% -78,100 2,033,879 0.43%
非流通股
其中:高管锁定股 2,250 0.00% 0 2,250 0.00%
股权激励限售股 2,109,729 0.44% -78,100 2,031,629 0.43%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72,701,951 99.56% 0 472,701,951 99.57%
三、总股本 474,813,930 100.00% -78,100 474,735,830 100.00%
注:本次变动前后股本结构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2022 年
1 月 6 日及 2022 年 1 月 7日公司《发行人股本结构表(按股份性质统计)》数据予以统计。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五、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
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特此公告。
惠州市华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