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905 证券简称:金逸影视 公告编号:2024-007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金逸影视”)
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分别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至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机构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 13,348,099.86 元,母公司 2023 年度实现净利润-59,590,534.01 元;截
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940,074,488.65 元,母公
司未分配利润为 850,151,232.71 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3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40,074,488.65 元。
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3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2023 年,受益于不确定因素影响消除,在市场放开后,随着“扩内需,促消费”政策措施持续发力,供给结构不断优化,国内消费市场整体稳步复苏,电影作为线下消费的重要场景,呈现强势复苏回暖态势。报告期内,公司随着行业复苏实现扭亏为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348,099.86 元,但尚不足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关于 2023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5.3.2 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2023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940,074,488.65 元。
由于 2023 年度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负值,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3 年度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
综上,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短期生产经营实际,结合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态势以及公司资金需求,为保障公司现金流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拟定 2023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计划
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的利润分配政策,符合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董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2、《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五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州金逸影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