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75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 2021 年 11 月 23
日以邮件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进行
表决。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 7 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到期可以续聘。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决定。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事先沟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
国 证 券 报 》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审议《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同意公司拟为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保额不超过人民币 3,000 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费不超过人民币 25 万元/年(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保险期限为 12 个月(可续保)。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业务相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及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公告》。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关于董事会提请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该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