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77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致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会计师事务所致同进行了事先沟通,致同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到期可以续聘。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0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32名、注册会计师2,323名、从业人员总数9,114名,立信的注册会计师和从业人员均从事过证券服务业务。
立信2020年度业务收入(经审计)41.0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4.3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3.57亿元。
2020年度立信为576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0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29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无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6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龙湖川
龙湖川先生, 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 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立信任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家。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平
王平先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开始在立信任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3)拟质量控制复核人:付忠伟
付忠伟先生,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立信任职,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立信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本期审计费用预计 100 万元,比上年致同收取的审计费用 90 万元增长
11.11%。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与立信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原会计师事务所致同自 2014 年至 2020 年期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致
同在合作期间能恪尽职守,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职,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2020 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致同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致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公司拟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一年。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原审计机构致同进行了事先沟通,致同对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 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和其他相关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进行了沟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审查后,认为立信具有相应的审计业务资质,审计执业质量能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条件。公司选聘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 202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经核查,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能够独立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审计。本次拟聘请立信承办公司 2021 年度审计等法定业务及其它业务,该事项不存在损害社会公众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审议聘请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鉴于致同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及审计工作需求,拟聘请立信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立信具备证券业从业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1 年度审计工作要求,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立信为公司 2021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聘期为一年,到期可以续聘。
(四)生效日期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4、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