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2 证券简称:铭普光磁 公告编号:2021-066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 月 25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1 年度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于 2021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及增加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现根据日常实际经营情况,拟与参股公司深圳鲲鹏无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鲲鹏无限”)发生交易。因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于 2021 年 7 月底开始担任鲲鹏无限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相关规定,鲲鹏无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1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长杨先进先生在表决时进行了回避,亦没有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其余董事以全票通过的表决结果通过了此项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二)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交易定价 已发生交易金 2021年交易金
关联方 关联关系 交易类型 原则 额(2021年 8 额预计(8月-12
月-9月) 月)
公司参股公司,
鲲鹏无限 公司董事长杨 材料采购、 市场价 10.91 6,500
先进先生同时 销售产品 格
为其董事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深圳鲲鹏无限科技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16 年 04 月 13 日
(2)法定代表人:张利鹏
(3)注册资本:125 万元人民币
(4)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是:电子设备、通信数据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终端设备、音频视频设备、照明设备、无人机通信系统的研发与销售;模具及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线电缆及其组件的销售;硬件设计、软件设计、工业设计、平面设计、展览展示策划;经济信息咨询;网络设备租赁服务;网络改造服务;网络技术支持服务;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卖、专控商品);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模具及塑胶制品、五金制品、电线电缆及其组件的生产;电子设备、通信数据设备、网络安全设备、终端设备、音频视频设备、照明设备、无人机通信系统的生产。
(5)住所: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灵芝园社区 22 区中粮紫云大厦 408
(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
截止 2021 年 06 月 30 日,鲲鹏无限总资产为 1,874.15 万元,所有者权益合
计 772.40 万元。2021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721.38 万元,净利润为-36.66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币种为人民币)
2、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长杨先进先生为鲲鹏无限董事,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相关规定,鲲鹏无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3、履约能力分析
鲲鹏无限经营状况正常,资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鲲鹏无限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经营规则进行定价,与其他业务往来
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以市场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鲲鹏无限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保持正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所必要的经营行为,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具有持续性。交易价格的确定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方式符合市场规则,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负面影响,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前,已事前征得非关联独立董事林丽彬女士、张志勇先生、李洪斌先生的认可,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发表的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事先与我们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相关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资料已取得我们的认可,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因公司实际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价格由交易方依据市场价格公平、合理地确定,均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时,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时,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公平、自愿的原则进行的,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的情形;公司 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是基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而产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东莞铭普光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0 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