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公告编号:2021-061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30 日
召开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及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 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 效;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宜,有效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即 2020 年 9 月 30 日至 2021 年 9
月 29 日有效)。
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项目已于 2021 年 2 月 22 日通过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并
于 2021 年 3 月17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750 号)。
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已经到期,为确保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5 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 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
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均延长 6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及其他已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内容保持不变,在延长期限内继续有效。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经核查,公司本次延长 2020 年非公开
发行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能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前次有效期到期之日起延长 6 个月,并同意将其提交 2021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