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01 证券简称:大博医疗
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我们作为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本次回购注销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将继续按照法规要求执行。因此,我们同意上述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并同意将其提交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辉、林琳、王艳艳
2021 年 10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