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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恒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0-03-11

川恒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95            证券简称:川恒股份        公告编号:2020-011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证券简称:川
恒股份,证券代码:002895)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0 年 3 月 5 日以
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
席会议董事 9 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 人,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有 7
人,分别为张海波、刘胜安、段浩然、彭威洋、朱家骅、胡北忠、佘雨航。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海斌先生召集和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3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限售期、决议有效期限等进行修订,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其他内容均未修改。

  1.01  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90%修订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即发行期首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2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发行对象由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合计不超过 10 名(含 10 名)修订为
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对象合计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3 限售期

  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让修订为投资者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1.04 决议有效期限

  决议有效期限修订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 12 个月”,删除“若公司在上述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核准,则上述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日”的期限顺延条款。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各子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修改〈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163 号)、《关于修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
决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0]11 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对《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相关内容进行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定价原则、发
行对象、限售期等,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情况的说明》(公告编号:2020-015)、《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后,公司 2019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环评进展情况,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予以修订,其他内容均未变更,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
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
措施>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施》后,因公司《2019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公司总股本由 40,001.00 万股变更为
40,762.60 万股,据此对《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措
施》中有关股本及发行股份数与股本关系的描述予以修订,其他内容均未变更,具体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后被摊薄即
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措施(修订稿)》(公告编号:2020-012)。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与本公告同时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将公司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授权有效期限调整为:“上述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同意 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的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董事会提议于 2020 年 3 月 26 日在公司 306 会议室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

  表决情况: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时在法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0-013)。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贵州川恒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3 月 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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