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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91 深市 中宠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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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

公告日期:2017-07-31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               2,500万股,公司原股东本次发行中不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8月10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10,000万股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烟台中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烟台中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烟台中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

    (二)实际控制人郝忠礼、肖爱玲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

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

长6个月。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

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发行人第二大股东和正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1-1-2

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和正投资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

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

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和正投资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6个月。

    (四)发行人其他股东日本伊藤、香港Vintage、北远创投、烟台源金承

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五)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全体股东承诺:

    如本人/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擅自减持发行人股份或在任职期间违规转让

发行人股份的,本人/本公司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归发行人所有,如

未将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所得上交发行人,则发行人有权扣留应付本人/

本公司的现金分红中与本人/本公司应上交发行人的违规减持所得或违规转让

所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

    (六)发行人董事伊藤范和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

前已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上述锁定期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发行人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发行人股份

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

有的发行人股份。

    本人所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

(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

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

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

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则本人间接持有的发行人的股

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七)发行人董事郝凤云承诺:

    自中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宠股份股票,也不由中宠股份回购该部分股票。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中宠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宠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

低于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中宠股份股票的锁定

                                      1-1-3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本人在担任中宠股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中宠股份股票不

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 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中宠股份

股票。

    (八)实际控制人亲属郝忠信承诺:

    自中宠股份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

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中宠股份股票,也不由中宠股份回购该部分股票。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

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不低于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中宠股份上市后6个月内,如中宠股份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

低于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

低于中宠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中宠股份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意向书签署日期   2017年7月31日

                                      1-1-4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若有权部门认定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意向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保荐人承诺因其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5

                              重大事项提示

    公司提醒投资者对下列事项给予特别关注,并仔细阅读本招股意向书中有关内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为7,500万股,本次拟发行2,500万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10,000万股,全部股份均为流通股。

     (一)发行人控股股东烟台中幸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烟台中幸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烟台中幸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二)实际控制人郝忠礼、肖爱玲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本人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1-1-6

    本人在担任发行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所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三)发行人股东和正投资承诺:

    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和正投资所持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下同)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

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 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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