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宇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17年05月26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其
中3名为独立董事),实到董事7名(其中3名为独立董事),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公司于晓卿先生主持,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 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上市方案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O票。
二、 审议《关于进一步明确山东弘宇农机股份有限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A
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及投向计划的议案》
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O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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