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JINGQUANHUA ELECTRONICS CO.,LTD.
(深圳市龙华新区观澜街道陂头吓社区新圩龙1号京泉华工业园)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北京市建国门内大街28 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 层)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数量不低于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 25%,且不超过
发行股数 2,000万股(最终发行数量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数量为准);本次
发行不涉及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 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15.53元
预计发行日期 2017年6月15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8,000万股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及股
东程扬、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张礼扬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及股东程
扬、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张礼扬承诺:
自京泉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
人管理本人持有的京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
份,也不由京泉华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如本人所持京泉华科技
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京泉华科技首次
公开发行的发行价;京泉华科技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
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
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京泉华科技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
个月。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及股东程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有 扬、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承诺:
股份的流通限制、股东 在本人担任京泉华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
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 人将向京泉华科技申报所持有的本人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本人
承诺 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京泉华科技股份总数的25%;离
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京泉华科技股份。
本人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
出售股份公司股票数量占本人所持有股份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
超过50%。
3、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立品、窦晓月夫妇承诺:
本人持有京泉华科技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在不丧失对京泉华科技控股股东地位、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
承诺的前提下,如本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减持京泉华科技股份,
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前持有京泉华科技股份总
数的25%;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本人将遵守
《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
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京泉华科技首次公
开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
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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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股东张礼扬承诺:
本人持有京泉华科技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之后两年内无减
持意向,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本人将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
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京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
行的发行价;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
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5、公司股东程扬、鞠万金、汪兆华、李战功承诺:
本人持有京泉华科技股票在满足上市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
在不违反本人已作出的相关承诺的前提下,如本人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减持京泉华科技股份,累计减持数量不超过本人在锁定期
届满前持有京泉华科技股份总数的40%;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后若
进行股份减持的,本人将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
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
价格不低于京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减持将按照《公
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
理。
(二)公司股东佳盈盛承诺
1、自京泉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
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持有的京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
的股份,也不由京泉华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满足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公司将根据自身的
经营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市场价且不
低于京泉华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减持所持
股份,减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达京泉华科技上市时承诺人所持京泉
华科技股份总额的100%。
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本公司将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
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三)公司其他股东,即祥禾泓安、成都高特佳、上海高特
佳、王佩璇承诺
1、自京泉华科技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承诺人均不转
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承诺人各自持有的京泉华科技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京泉华科技回购该部分股份。
2、在满足上述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承诺人将根据自身的
经营需要,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前提下,以市场价且不
低于京泉华科技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值的价格减持所持
股份,减持股份数量最高可达京泉华科技上市时承诺人所持京泉
华科技股份总额的100%。
前述锁定期满两年后若进行股份减持的,承诺人将遵守《公
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解除锁
定股份数量范围内减持;减持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
监督管理部门及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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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全体股东承诺
承诺人所持京泉华科技股份减持时,将通过交易所集中竞价
交易系统、大宗交易系统、协议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施。承诺
人将在减持前4个交易日通知京泉华科技,并由京泉华科技在减
持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若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
的,上述股份价格、股份数量按规定做相应调整。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7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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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