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路演公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2,000 万股人民
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证监许可[2017]882号文核准。
本次发行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向公众投资者直接定价发行的方式,发行价格为15.53元/股。网上发行股份数量为2,000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00%。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
(1)本次发行采用直接定价方式,全部股份通过网上向公众投资者发行,不进行网下询价和配售。
(2)本次发行价格:15.53元/股。投资者据此价格在T日(2017年6
月1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网上按市值申购方式进行申购。
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股申购。
(4)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应依据2017年6月19日(T+2日)
公告的《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缴款义务。T+2日日终,中签投资者应确保其资金账户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中签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无效处理的股份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将中止发行。
(5)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
形时,6个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为了便于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17年6月14日(周三)14:00~17: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网(http://rsc.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摘要》已刊登于2017年6月13日(T-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本次发行的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发行人:深圳市京泉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