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2882 股票简称:金龙羽 编号:2018-014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定期)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定期)会议于2018年3月23日上午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8年 3月13日以邮件/传真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人数9人,实际参加会议9人,会议由郑有水董事长主持,公司监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法》等相关法规规定。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同意9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递交了独立董事 2017 年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独立董事 2017 年述职报告》、《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6.79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为13.89亿元,营业收入为23.65亿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1.90亿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
权 0 票。
《2017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17 年度报告摘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
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7年
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90,223,649.59元,母公司
报表净利润为 153,136,481.97 元。公司合并报表2017 年度净利润加上年初
未分配利润215,399,178.49元,减去2017年已实施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股
利40,000,0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 15,313,648.20元,2017年合
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 350,309,179.88 元;母公司2017 年度净利润加上年
初未分配利润158,639,959.96元,减去2017年已实施的2016年度利润分配
股利40,000,000.00元及本期计提法定盈余公积15,313,648.20元,2017年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256,462,793.73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公司拟以 2017年 12月 31 日总股本 425,000,000股为基数,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元(含税),共拟派发现金股利 42,500,000.0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以后年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相关方案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
公司独立董事对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2017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意见、《东吴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情况的核查意见》、《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七、审议通过了《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内部控制规则落实自查表的核查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6
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惠州市金龙羽电缆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与关联方旭东环保科技(惠州)有限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签署《厂房租赁合同》,拟将电缆实业拥有的钢塑管车间 6196.84 平方米、材料车间 4040.1平方米、办公楼办公室一间120平方米和宿舍楼11间约323.4平方米,总共10680.34平方米房产(以下简称“租赁房产”)以8元/平米价格租赁给旭东环保使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水电费及变压器费根据实际发生金额由电缆实业代收代缴。预计年租赁费约 100 万元、年代收代缴水电费金额不超过 350万元,租赁期限一年。
《关于全资子公司出租房产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联董事郑有水、郑永汉、郑焕然回避本议案表决;独立董事对此议案事前认可并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变更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及新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不影响公司当年净利润及所有者权益,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董事会决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意9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
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关于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一、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 9 票,反对 0 票,
弃权 0 票。
根据有关法规规定,公司拟在公司章程中增加有关累积投票制的条款,修改的详细情况请见附件《章程修正案》。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2017年度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9票,反
对 0 票,弃权 0 票。
董事会决定于2018年4月16日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需要
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监事会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同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龙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