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63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产生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将由三名监事组成,其中一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于2021年11月23日收到公司第三届职工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纪要,此次职工代表大会经民主表决的方式作出如下决议:同意选举吴恩应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吴恩应先生将与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三年。(吴恩应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1月24日
附件:
吴恩应先生简历如下:
吴恩应,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0年出生,研究生学历,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现任本公司战略运营部副经理,兼任卫光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卫光生命科学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监事。2007年至今任职于本公司,历任研发员、研发项目负责人、诊断试剂研究室负责人、投资经理、总经理助理等。
吴恩应主要从事医疗器械研发和和生物医药股权投资工作,曾先后主要参与或主持完成国家、省、市科技项目3个,在国内外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2篇,申请中国发明专利5项,是深圳市医疗器械/机电专业中、高级职称评审专家,深圳市生物医药项目评审专家等。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吴恩应先生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与《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及《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不存在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