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80 证券简称:卫光生物 公告编号:2021-070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5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并经2021年6月10日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1年12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的议案》,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期将延长6个月,即购买期延至2022年6月10日前。根据《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购买期的原因及期限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行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积极推进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各项工作。但受定期报告窗口期的影响,以及公司员工筹资等实际情况,预计2021年12月10日前无法按期实施完成。为保障全体持有人的利益,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因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有关事宜,故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延长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有利于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推进和实施,符合目前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
审议该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我们一致同意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期延长6个月,至2022年6月10日前完成。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卫光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