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3-036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基本情况说明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于2023年2月22日、2023年3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2年5月23日至2023年5月22日。
鉴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
月(即统一延长至2024年5月22日)。公司本次延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延长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延长2022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有利于确保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在审议相关事项时,审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议案内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