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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隆雅图: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11-26

元隆雅图: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65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股票期权首次授予部分行权价格的

                    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隆雅图”或“公司”)
于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11 月 1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
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截止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
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61)。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75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 137人。

  7、2021 年 11 月 15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
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截止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
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容详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刊载于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 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为 24.73 元/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本次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1,414,1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3.60 元(含税),合计派发 7,970.91 万元。

  2、调整方法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派息、增发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首次授予部分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方式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
  3、调整期权行权价格的授权情况

  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为保证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时,按照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授予股票期权数量、行权价格
做相应的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2 )。

  2020 年 11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0-058)。

  4、行权价格调整情况

  鉴于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首批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25.09 元/份调整为 24.73 元/份。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五、公司监事会对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事项的审核意见

  鉴于公司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实施了 2020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截至 2021
年 3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21,414,1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利 3.60 元(含税)。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对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
的行权价格由 25.09 元/份调整为 24.73 元/份。公司本次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调整程序合法、合规。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对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注销部分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调整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的成就以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在行权前,公司和激励对象尚需持续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行权条件,在保持满足条件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本次行权的条件成就。本激励计划尚需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相关登记等事项。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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