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8 证券简称:元隆雅图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
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元隆雅图”)
2021 年 11 月 2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11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2020年11月11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2、2020 年 11 月 10 日,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发
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1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0 年 11 月 11 日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截止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
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具体内
容详见 2020 年 11 月 21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的相关公告。
4、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0-061)。
5、2020年11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6、2020 年 12 月 17 日,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
记工作,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数量 750 万份,激励对象人数 137人。
7、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
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时间为 2021 年 11 月 15 日至 2021 年 11 月 25 日。截止 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 异 议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2021 年 11 月 25 日 刊 载 于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8、2021 年 11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
对象授予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股票期权 776,860 份,公司监事会对此发表了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及数量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 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期权激励计划》”) 的相关规定和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授权,由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 137 名被激励对
象中 21 人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该 21 名激励对象所涉及的已授予但尚未
行权的合计 712,5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每年对在职激励对象进行绩效考核, 个人的绩效考评结果划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对应标准系 数分别为 1、0.9、0.8、0。激励对象当年实际行权比例=标准系数×激励对象 当年计划行权额度。在本年度考核期内,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 116 名在职激励 对象中共有 30 人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按其绩效级别,相应将其当年行权额度 的一定比例予以注销,共计 64,360 份股票期权。
本次注销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
7,500,000 份调整为 6,723,140 份,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37 名调整为 116
名。
三、对公司业绩影响
本次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 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级别,首次部分授予的激励对象中 21 名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资格,所涉及的合计 712,50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因在绩效考核中未达到优秀级别,所涉及的共计64,36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以上共计 776,860 份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股票激励计划》以及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
监事会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五、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核,我们认为: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优秀级别,公司此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符合《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此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影响《期权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影响公司的持续经营,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况。
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董事会按照《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程序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六、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就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权期权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监事会关于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5、《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预留部分第三个解锁期解除限售相关事宜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元隆雅图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1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