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57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及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效期的情况说明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15 日召开
了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股股票有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 2020 年 10 月 16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0-070)。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为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上述有效期即将到期。
公司于 2021 年 2 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深圳市
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511 号),批复的有效期为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截至目前,尚处于发行前的准备阶段。
二、本次延长有效期的审核情况
鉴于上述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即将到期,为保证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 12 个月。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不变。《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延长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有效期延期,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工作持续、有效、顺利进行,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该事项的审议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和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有效期,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