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5 证券简称:安奈儿 公告编号:2021-055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8 月 25 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1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835,625 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涉及总人数为 75 人。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0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5 月 29 日公告。
2、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
示时间为 2020 年 5 月 29 日至 2020 年 6 月 7 日。截止 2020 年 6 月 7 日,公司监
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问题。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 6 月 18 日公告。
3、2020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6 月 24 日披露了《关于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0年 6 月 24 日公告。
4、2020 年 7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激励对象名单及期权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股票期权的调整及授予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 8 月 3 日公告。
5、2020 年 8 月 6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完成了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期权简称:安奈 JLC1,期权代码:037871。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数量 793.52万份,授予人数 75 人,行权价格为 10.38 元/股。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0 年 8 月 7 日公告。
6、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对公司 17 名已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及第一个行权期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导致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835,625 份进行注销,本次注销涉及总人数为 75 人。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意见,律师事务所出具相应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授权说明
1、激励对象离职
鉴于公司 17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计划激励条件,
公司对以上激励对象已获授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1,935,700 份进行注销。
2、公司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根据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可行权
期的公司业绩考核目标为:2020 年度营业收入较 2019 年增长率不低于 0%或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9 年度增长率不低于 10%,上述净利润考核指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并剔除历次股权激励计划实施影响后的数据作为计算依据。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出具的《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信会
师报字[2021]第 ZC10266 号),公司 2020 年实现营业收入 1,256,842,735.41 元,
同比下降 5.2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52,365,114.84 元,同比下降309.73%。
鉴于公司 2020 年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业绩考核要求,按照激
励计划相关规定,对第一个行权期的 899,925 份股票期权进行注销,涉及人数为58 人。
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合计注销 2,835,625 份股票期权,本次注销涉及总人数为 75 人。注销后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股票期权剩余 5,099,575 份,激励对象人数减少至 58 人。
三、本次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四、独立董事意见
经核查,本次公司对 17 名已离职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及由于业绩考核未达标的第一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进行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规定,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因此,我们一致同意上述注销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获授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0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等规定,公司 17 名原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同意公司注销上述人员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1,935,700 份;且同意 2020 年业绩考核未达标的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899,925份进行注销,涉及人数为 58 人。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律师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本次注销的原因及数量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七、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之法律意见书。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8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