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改对照表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0 年 10 月 26 日、
2020年11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公司已于 2021 年 5 月 13 日完成 60,164 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公
司总股本由原来的 170,375,626 股调整为 170,315,462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70,375,626 元调整为 170,315,462 元。公司章程相关内容修改如下:
原条款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七条 公 司 注 册 资 本 为 人 民 币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70,315,462
170,375,626元。 元。
第二十二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70,315,462股,
170,375,626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普通股170,315,462股,其 股170,375,626股,其他种类股零(0)股。 他种类股零(0)股。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名称为《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1年 5月)》。
深圳市安奈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5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