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73 证券简称:新天药业 公告编号:2021-151
债券代码:128091 债券简称:新天转债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3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议案》,根据公司最新产线布局规划,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实施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同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7〕622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722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8.41元,共计募集资金31,702.02万元,扣除发行费用2,732.7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8,969.23万元。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17CDA4022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证监许可〔2019〕2657号),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177.30万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按面值发行,共计募集资金17,73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1,356.61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373.39万元。中审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CAC证验字〔2020〕0003号)。
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0月31日,公司在建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金额
1 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 17,317.57 15,172.29 3,417.78
2 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 6,910.50 6,179.18 1,067.09
合计 24,228.07 21,351.47 4,484.87
三、募投项目延期原因及有关情况
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因受到疫情影响以及项目建设前期与有关部门协调施工区域周边地面排洪(污)沟改道、道路施工等市政建设工程,导致项目无法按原定计划在2021 年 12 月完成建设。
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在对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改变的前提下,结合项目当前的实施进度等实际情
况,经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3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同
意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
计划完成时间从 2021 年 12 月延期至 2023 年 6 月。
四、募投项目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集约化暨全力打造提取中心与制剂中心协同生产的最新产线布局规划,结合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实施情况,基于公司未来长远发展及生产成本管控方面考虑,公司拟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涉及的制剂产线建设地点调整至已全面运行的制剂中心(贵阳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天园区高新北路 3 号),项目主要产线暨提取产线及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不
变,仍在距离制剂中心直线距离约 800 米的原实施地点(贵阳市乌当区东风镇云锦村)继续建设,逐步形成公司提取中心。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对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进行延期并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是根据公司最新产线布局规划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基于保障募投项目建设质量,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审慎作出的决定,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用途及投资规模均未发生改变,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确保项目顺利、高质量的完成,有助于公司未来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是根据募投项目实际情况,着眼于未来发展规划审慎作出的决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内容造成实质性影响,不影响募投项目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2、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对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未涉及募集资金的用途、建设内容等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募投项目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事
项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中药配方颗粒建设项目”与“凝胶剂及合剂生产线建设项目”的计划完成时间从2021年12月延期至2023年6月,并对上述募投项目的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进行调整。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
综上,保荐机构对本次募投项目的延期及部分产线实施地点调整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公司募投项目延期及调整部分产线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贵阳新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