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客服QQ:86259698
大盘情绪

002870 深市 香山股份


首页 公告 香山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香山股份:董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5-03-28


证券代码:002870          证券简称:香山股份          公告编号:2025-007
            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2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25 年 3 月 27 日,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第 2 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关于本次会议的通知已
于 2025 年 3 月 14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
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 名,其中徐彬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玉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薛俊东、黄蔚、郭志明向董事会递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分别在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意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在内部审计、信息披露、内幕交易、关联交易、重大投资等方面均建立了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配套指引的规定基本建立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情况,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符合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重大缺陷。同意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
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法、违规或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相关的鉴证报告,认为公司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和《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
鉴证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状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发表标准无保留意见,并出具了《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2 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广东香山衡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联独立董事郭志明回避表决。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为日常经营活动中经常发生的,与关联方的合作是公司发展战略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充分利用关联方拥有的资源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降低公司的运营成本和采购成本,同时获取公允收益,有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持续、稳定进行,有利于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增长。上述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该等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本议案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 1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取得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
于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关联交易各方发生交易的理由合理、充分;关联交易各方的定价公平、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拓展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因此,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同意本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
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5 年申请新增银行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在限定额度和权限内负责日常审批,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十二个月内。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 2025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贷款)额度及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业务是为了规避和防范汇率波动风险,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可行性分析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将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公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及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制定《舆情管理制度》,提升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舆情管理制度》。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