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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飞凯达: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告日期:2021-08-06

今飞凯达:关于2021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63        证券简称:今飞凯达          公告编号:2021-055
债券代码:128056        债券简称:今飞转债

                  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将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2191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368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36,800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920万元(合计950万元,已支付30万元)后实际收到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募集资金35,88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3月6日汇入本公司设立的可转债募集资金专户。另减除发行可转债会计师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资信评级费等合计198.78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5,651.2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验证报告》(瑞华验字[2019]33140005号)。
  2、非公开发行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594号)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采用竞价方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93,312,582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43元,共计募集资金 599,999,902.26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8,962,264.15元(不含税金额,另外本公司以自有资金于2020年5月8日支付不含税价款471,698.11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91,509,336.22元,已由主承销商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1月1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法定信息披露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375,481.93元(不含税)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88,662,156.18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0]6615号)。

  (二)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本公司 2019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4,181.43 万元,2019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78 万元。2019 年度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使用 15,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使用 8,700.00 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
已归还 1,12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有 13,880万元未归还;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已归还 1,35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有 7,350 万元未归还。

  本公司 2020 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5,786.97 万元,2020 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
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58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9,968.40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36 万元。2020 年度云南飞速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使用 12,00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使用13,5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使用
12,05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云南飞速汽车轮
毂制造有限公司已归还 5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有 11,500.00 万元未归还;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已归还 27,56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13,880.00万元
系 2019 年度补充的流动资金在 2020 年度归还,13,580.00 万元系 2020 年度补充的流动资金
在 2020 年度归还,100 万元系打错导致多归还),无待归还款项;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已归还 15,7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其中 7,350.00万元系 2019年度补充的流
动资金在 2020 年度归还,8,350.00 万元系 2020 年度补充的流动资金在 2020 年度归还),尚
有 3,700.00 万元未归还。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518.13万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25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3,486.54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
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1.61 万元。2020 年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32,366.43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和云南飞速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269.95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6.07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 2021 年 6 月 30日,云南飞速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12,000.00 万元,已
归还 210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有 9,900.00 万元未归还;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4,800.00 万元,已归还 2,750.00 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有 2,050.00 万元未归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326.29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 2021 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43.45万元(包含用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发行费
用 5.66 万元),2021 年半季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0.39 万元;累
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28,317.58 万元(包含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100.44 万元和用募集资金直接支付发行费用 179.56 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
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7.51 万元。2020 年 12 月 4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32,366.43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全资子公司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和云南飞速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 12,269.95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全资子公司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使用不超过5,006.07 万元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批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 2021 年 3 月 31日,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有限公司实际补充流动资金 31,880.00 万元,已
归还 12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尚有 30,680.00 万元未归还;

  截至 2021 年 6 月 30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12月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20年修订)》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制定了《浙江今飞凯达轮毂股份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3月8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富源今飞轮毂制造有限公司、云南今飞摩托车配件制造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4月10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了《公开发行可转换债券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云南飞速汽车轮毂制造有限公司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7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财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婺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义乌支行、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署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 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1、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截至 2021 年 6 月30 日止,本公司有 9个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
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华  19665101040027155        募集资金专户

婺城支行                                                        1,461,643.3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  1208015029200286389      募集资金专户

婺城支行                                                              74.94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  33789999101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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