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7 证券简称:三晖电气 公告编号:2023-050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框架协议为协议双方合作意向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协议双方将在框架协议指导原则下推进相关项目,具体事宜另行协商约定。
2、本次签署的的框架协议属于意向性约定,相关项目实施的内容存在不确定性,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公司最近三年未披露其他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文件。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
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东院”)于 2023 年 6 月 2 日签署了《战略
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旨在加强双方在新能源、储能等领域的合作,推动双方的各项业务发展,实现平等互利、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赢发展。
本协议为意向性框架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本协议的签署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后续推进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本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协议对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电建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时雷鸣
成立时间:1993-7-17
注册资本:234263.2376 万元
主营范围:工程项目总承包,国内外工程的规划、勘测、设计、咨询、监理、检验检测及有关的技术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海洋工程勘察,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工程施工,境外项目所需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本部门勘测、设计、咨询、监理劳务人员,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机电设备、电子设备、建筑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品)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 22 号
2、关联关系说明:华东院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3、类似交易情况:最近三年公司与华东院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4、履约能力分析:华东院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原则
(一)充分发挥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通过双方的紧密合作,优势互补、互惠互利,在项目上,互为优先合作对象;在机制上,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二)以合作项目为载体,汇聚双方优质资源和要素,充分释放彼此间“人才、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活力,实现深度合作和资源整合。
(三)在项目开发建设中,双方共同从着眼当前,谋划长远出发,发挥各自优势,在项目纳规、核准、降低工程造价和降低运维成本中充分发挥作用,实现互利共赢。
2、合作内容
双方一致同意开启储能领域的全方位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同等条件下,视对方为优先战略合作伙伴,提高双方合作的便利性。具体合作内容包括:
(一)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甲乙双方充分发挥彼此在品牌、资金、资源、技术、产品等方面的优势,在储能项目获取方面,积极探索符合双方产业发展和利益的创新合作开发模式。针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甲乙双
方作为唯一合作伙伴。
(二)资源互补,联合开发市场。利用华东院的工程总承包领域的优势,针对储能 EPC 总承包项目及储能设备方面,甲乙双方作为优先合作伙伴。
(三)利用三晖电气团队和深圳三晖能源储能团队在新型电力系统研究、能源计量方面、能量管理系统和热交换、电池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和技术沉淀,共同获取项目。
3、合作机制
(一) 双方定期进行高层会晤,商议合作过程中的重要事项,总结重大项
目合作经验,确定新的合作项目。
(二)双方明确由深圳三晖能源、华东院机电工程院(华辰电控)作为对口部门负责日常联络对接。双方对口协调部门定期沟通,积极配合,协调双方业务关系,协商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促进本协议的顺利执行。
四、协议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双方达成战略合作意向是根据双方各自的优势和发展需要,满足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同时也将进一步加速实现公司在储能产业的布局。
2、本协议系框架性合作协议,故暂时无法预计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造成的影响。
五、风险提示
本协议系双方就建立合作关系而签署的战略框架协议,具体合作事项需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共同协商确定后另行签署合作协议,具体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相关说明
1、公司最近三年无披露的框架性协议或意向性协议。
2、本协议签订前三个月内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
动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未发生变动。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未来三个月内,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
其一致行动人、董监高无所持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公司未收到上述人员未来三个月内股份减持计划的通知。
七、备查文件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特此公告。
郑州三晖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