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3-041
债券代码:127074 债券简称:麦米转 2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 年 6 月 9 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麦
格米特”)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 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 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 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二)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榜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2-067)。
(三)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70)。
(四)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五)2022 年 6 月 2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的期权简称为麦米 JLC1,期权代码为 037249。公
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六)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7.87 元/股调整为17.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1)。
(七)2023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财务顾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9 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1)。
(八)2023 年 6 月 9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及调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及《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应的法律意见书。
二、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简述
本激励计划已经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授予股票期权的股票来源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二)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姓名 职务 获授的股票期 占授予股票期 占本计划公告日公
权数量(万股) 权总数的比例 司股本总额的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 1814.20 90.71% 3.65%
务)人员(605 人)
预留部分 185.80 9.29% 0.37%
合计 2000.00 100.00% 4.0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数量的 2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人员。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本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
(三)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授予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
36 个月、48 个月。等待期内,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本激励计划的可行权日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激励对象自授予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
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的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3、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首次授予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5%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5%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5%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四个行权期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首次 25%
授予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本激励计划中,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
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
期权在公司 2022 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予,则预留部分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预留授予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第一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30%
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30%
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行权期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 40%
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因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四)本激励计划的考核安排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期的考核年度为 2022-2025 年四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对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