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2-091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2 年 8 月 29 日,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规定,并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现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2 年 5 月 2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2 年 5 月 24 日至 2022 年 6 月 2 日,通过在公司内部张榜对本次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在公示期内,公
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 2022-067)。
(三)2022 年 6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 编号:2022-070)。
(四)2022 年 6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4)。
(五)2022 年 6 月 22 日,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 授予登记工作,本次激励计划的期权简称为麦米 JLC1,期权代码为 037249。公
司于 2022 年 6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9)。
(六)2022 年 8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由 17.87 元/股调整为 17.71 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对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进行调整的说明
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
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2022 年 6 月 20 日)的总股本 497,569,343 股减
去公司回购专户股份数 3,089,000 股后的 494,480,343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 1.6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2 年 6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2 年 6 月 21 日。
公司 2021 年年度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9,116,854.88 元=494,480,343 股×0.16 元/股。因公司回购专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2021 年年度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折算的每股派息额=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79,116,854.88 元÷497,569,343 股≈0.1590 元/股。
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76)。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需对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由公司 2021 年年度派息引起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方法如下:P=P0-V,其中: P0 为调整前的行权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行权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综上,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为 P=P0-V=17.8700-
0.1590 ≈ 17.71 元/股。
根据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对 2022 年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调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
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调整的程序合法
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调整后,首次及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行权价格由 17.87 元/股调整为 17.71 元/股。除上述调整之外,公司本次实施
的《激励计划(草案)》与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草 案)》一致。
五、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此次调整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
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等的相关规定,调整程序 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对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首次及预留授予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 见书,认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调整事项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调整行权价格事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调整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会
2022 年 8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