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0-027
债券代码:128089 债券简称:麦米转债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 21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现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格米特”或“公司”)2019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字[2017]197 号文核准,首次向
社会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4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2.17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4,156.50 万元,扣除券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3,410.78万元后(承销佣金及保荐费合计3,630.78万元,前期已支付220.00万元),主承销商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 2月 2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账户(账号为:611566866)人民币50,745.72 万元。另扣减招股说明书印刷费、审计费、律师费、评估费和网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98.77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26.95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 2017 年 2 月 28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
[2017]0382 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2017年使用募集资金 29,700.29 万元(含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418.48
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 23,201.83 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4,414.85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083.61 万元。
2018 年使用募集资金 2,789.21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
目 2,506.77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82.02 万元、补充营运资金 0.42 万
元。
2019 年使用募集资金 8,615.20 万元,其中: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
目 8,119.49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495.71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41,104.70 万元(含置换自筹
资金预先投入金额 3,418.48 万元),其中:补充营运资金 23,202.25 万元、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 15,041.11 万元、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2,861.34 万元。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结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利息收入、扣除银
行手续费的净额)余额为 9,715.74 万元(其中购买理财产品未到期金额 8,859.00 万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于 2017 年 3 月 27 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宁波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色家园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蛇口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
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及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7 年3 月 27 日同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2019 年 7 月 16 日,公司及子公司蓝色
河谷会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与华林证券签署《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通过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含四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止,本公司共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
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 备 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 募集资金专户
行 606866008 4,544.92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8110301013200176138 募集资金专户 19,601,736.56 [注]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 募集资金专户 [注]
行 443066302011702210175 13,009,465.28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73110122000053388 募集资金专户 21,546,575.71 [注]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 募集资金专户 [注]
安支行 611880066 42,995,056.18
合 计 97,157,378.65
[注]募集资金余额 97,157,378.65 元,其中 8,567,378.65 元存储于专户,其余 88,59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明细如下: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8110301013200176138)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9,601,736.56 元,其中 19,59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金田支行(443066302011702210175)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13,009,465.28 元,其中 13,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73110122000053388)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21,546,575.71 元,其中 21,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611880066)账户中募集资金余额42,995,056.18 元,其中 35,000,000.00 元购买理财产品尚未到期,其余存储于专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19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 项目实施地点及实施主体的变更
(1)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内容为:公司计划使用募集资金在未来两年新建北京、武汉、西安、成都和沈阳等 5 个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对应地覆盖华北、华中、西北、西南和东北五大区域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7 年 3 月 2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武汉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长沙建设,建设长沙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负责华中地区(湖北、江西、湖南和安徽)的营销和技术服务工作。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营销和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实施期限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019 年 8 月 14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
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原计划在沈阳建设的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变更为在武汉建设,搭建武汉营销和技术服务中心,覆盖华中地区的营销和服务体系。
(2)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和实施期限变更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的“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内容为:新建智能家电电控产品、工业电源、工业自动化产品生产线,使之成为先进的电力电子及相关控制产品生产基地。该项目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株洲麦格米特电气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电气”),实施地点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项目实施期限为:两年。
2019 年 4 月 15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
募投项目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暨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原实施主体株洲电气变更为株洲电气和湖南蓝色河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色河谷”);将项目原实施地点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变更为株洲高新区工业园栗雨工业园和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新马创新城 K-24 地块新马动力创新园;将项目建设期由两年变更为四年。
2. 项目实施方式变更
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方式未发生变化。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前,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为人民币 34,184,805.92 元,此
事项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21 日出具的《关于深
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17]0784 号)鉴证。
2017 年 3 月 24 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34,184,805.92元置换公司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麦格米特株洲基地二期建设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34,184,805.92 元。募集资金置换工作于 2017 年 4 月完成。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