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51 证券简称:麦格米特 公告编号:2020-004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 月 3 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现就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280 号)核准,公司向社会公
开发行面值总额 65,5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共计 655 万张,
期限 6 年。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
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 号),本次募集资金总额 655,000,000.00 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 4,000,000.00 元后,实际到
账募集资金净额为 651,000,000.00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存入
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专项账户中,银行账号为611566866。另减除律师费、会计师费用、资信评级费用、发行手续费、信息披露费及路演推介宣传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552,358.0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648,447,642.00 元。
二、募集说明书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承诺,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
1 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30,033.13 21,170.98
2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8,744.09 18,028.82
3 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10,544.80 10,544.8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755.40 15,755.40
合计 75,077.42 65,500.00
上述项目中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湖南麦格米特电气技术有限公司实施,其他项目由公司实施。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项目投资总额之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公司董事会可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对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若公司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前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发展规划,对项目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则先行投入部分将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以募集资金予以置换。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 月 2 日出具的《关于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
汇会鉴[2020]0007 号),截至 2020 年 1 月 2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14,096.77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金额 入金额
1 麦格米特智能产业中心建设项目 21,170.98 3,551.974
2 总部基地建设项目 18,028.82 -
3 收购浙江怡和卫浴有限公司 14%股权项目 10,544.80 10,544.80
4 补充流动资金 15,755.40 -
合计 65,500.00 14,096.774
公司本次拟对以上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进行置换,置换募集资金总额为
14,096.774 万元。
四、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审议情况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 14,096.774 万元。
2、监事会意见
2020 年 1 月 3 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
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共计为 14,096.774 万元,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是必要的、合理的,有利于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实现投资者利益最大化,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中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审慎审核,一致认为: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的内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未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有助于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 14,096.774 万元的事项。
4、会计师事务所鉴证报告的情况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5、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麦格米特涉及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详细核查,查阅了董事会会议资料、监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意见和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 号)等有关文件,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过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会计师事务所已对麦格米特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由其出具了《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 号);
(3)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验证报告》(中汇会验[2020]0006 号);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0]0007 号);
6、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麦格米特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0 年 1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