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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848 深市 高斯贝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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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斯贝尔: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1-05-06

高斯贝尔: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48          证券简称:高斯贝尔          公告编号:2021-044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和近期资金需要,拟向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滨城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 12 个月,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 12%(实际借款额及利息率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滨城投资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30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
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邵红刚先生、尹风华女士、孙华山先生、张俊涛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取得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同意,且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3、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民主街 213 号

  4、法定代表人:邵红刚

  5、注册资本:300000 万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17 日


  7、期限:长期

  8、经营范围:以自有资金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投资(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代客理财等金融业务);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建筑工程施工、道路建设、园林绿化、水利工程建设;房地产开发;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关联关系:滨城投资系公司控股股东,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规定的关联法人。

  10、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4,965,578.30 万元。净资产:1,831,665.87
万元、营业收入:229,388.94 万元;净利润:38,413.9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11、滨城投资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向控股股东滨城投资借款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 12%(实际借款额及利息率、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借款用途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和近期资金需要,公司无须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滨城投资本次向公司提供借款,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滨城投资的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高斯贝尔数码科技(山东)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中标潍坊公信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潍坊公信系滨城投资控股子公司)寒亭区第二实验小学智慧校园配套项目,中标金额为 12,481,890 元;

  2、滨城投资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总金额为 38,000 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无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六、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认为本次借款是为了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要,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履行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经认真审核讨论后发表了以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股东潍坊滨城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借款年利率最高不超过 12%(实际借款额及利息率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本次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因此,我们同意此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后提交 2021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与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高斯贝尔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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