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湖南泰嘉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嘉股份”、“发行人”或“公 司”)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21号],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中证协发[2016]7号,以下 简称“《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中证协发[2016]7号, 以下简称“《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管理细则》(中 证协发[2016]7号,以下简称“《投资者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本次网下发行釆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 平台(以下简称“电子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公 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 3号,以 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 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吿及深交所公布的《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 实施细则》(深证上[2016]3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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