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司农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望江二街 5 号中惠璧珑湾自编 12 栋2514房,首席合伙人李建业。
司农于 2020 年 12 月 9 日,经广东省财政厅粤财穗函【2020】27 号文批准,取
得《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20 年 12 月 31 日,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事务所尚未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从业人员 129 人,合伙人 15 人,注册会计师 7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9 人。
3、业务规模
截至 2021 年 3 月 20 日,司农收入总额累计为人民币 131.45 万元,其中审
计业务收入为 105.8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38.77 元。
司农事务所建立了与质量控制相关的制度,采用信息系统进行项目管理,拥有一批在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领域具备丰富经验的注册会计师,他们曾经负责或参与审计的行业包括制造业、批发和零售贸易
业、信息技术业、建筑业、电力、社会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业、房地产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司农事务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0 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 3,600
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情况。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司农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1 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合伙人,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9 年。2015
年 4 月 1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 12 月开始在司农执业,现任司农合伙人。从
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锋,注册会计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2 年。2010 年 10
月 19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1 年 1 月开始在
司农执业,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司农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锋、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吴虹、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周锋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未被立案调查。
(三)、审计收费
2021 年度审计费用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
价原则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续聘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的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审议,对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充分审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可司农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且原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加入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考虑公司业务发展的情况和整体审计的需要,为保持审计工作的一致性和连续性,同意继续聘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由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承担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内部控制审计等审计业务。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我们认为公司续聘司农事务所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该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我们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聘任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司农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及投资者保护能力,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因此,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续聘司农事务所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
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度的审计机构及内部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1年度审计事务。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公司审计机构的书面审核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4、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 2021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5、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特此公告。
广东翔鹭钨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