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41 证券简称:视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3-032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 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3 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对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663.10 万份进行注销,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及实施情况
1、2021年5月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5月8日至2021年5月17日,公司通过OA系统对本次激励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5月2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
核查意见的说明》。
3、2021年6月4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已获得股东大会批准,经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将确定股票期权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2021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年6月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年6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则的规定,确定以2021年6月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105名激励对象授予808.25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5.68元/股。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2年1月1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确定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日为2022年1月1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予8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70元/股。独立董事就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的股票期权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2年3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
记完成的公告》。公司已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等有关规 则的规定,确定以2022年1月14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44名激励对象授 予88.5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57.70元/股。公司已完成《激励计划》预留授予 登记工作。
8、2022年5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 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9、2023年8月2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 见。
二、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相关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 法律法规、公司《激励计划》及《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等相关规定:
(一)鉴于本次激励计划中 181 名注1激励对象因离职原因已不符合《激励计
划》规定的激励条件,公司对该等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34.50 万份进行注销;
(二)鉴于本次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共有 34 名激
励对象基于公司管理安排,自愿放弃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 35.25 万份,公司对该部分股票期权进行注销。
(三)鉴于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已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届满,公司对行权期内到期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 259.70 万份进行注销; 注 1: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归属激励对象存在人员重合,合计数均未重复计算。
(四)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度《审
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C10213 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信
会师报字[2023]第 ZC10238 号),公司在 2022 年实现营业收入 2,099,026.51 万
元,较 2020 年增长率为 22.54%。因此,公司 2022 年度业绩未达到《激励计划》
规定的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公司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行权期未达到行权条件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 233.65 万份进行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合计注销股票期权663.10万份,涉及1,115名激励对象。注销 完成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有效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94.775万份,预留授 予有效的股票期权为38.875万份。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已取得股东大会的 授权,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本次股票期权注销的相关手续。
三、本次股票期权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此次对部分股票期权的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 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 本次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将继续勤勉尽责,竭力为股东创造 价值。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 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本次注销 部分股票期权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不 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 股票期权事项。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符 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及相关法律法规中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 事项在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策的事项范围内,且履行了
必要的审批程序,本次注销事项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
六、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出具日,本次注销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七、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之行权价格调整及部分股票期权注销的法律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视源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