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35 证券简称:同为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6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或修改议案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上没有新提议案提交表决。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4 年 6 月 6 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6 月 6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9 栋 B4 座 23 楼公
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郭立志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4 年 5 月 30 日(星期四)。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整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6人,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122,968,27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219,493,931股的56.0235%。
2、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共6名,代表公司股份122,968,27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6.0235%。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
4、中小股东情况
中小股东共2名,代表股份27,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124%。
公司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郭立志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郭立志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刘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刘砥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 选举刘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刘杰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杨晗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杨晗鹏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 选举杜小鹏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杜小鹏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2.01 选举曾迈女士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曾迈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杨春祥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杨春祥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钟春江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钟春江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4 选举郑向远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郑向远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3.01 选举张陈民先生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张陈民先生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王兰波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 122,968,276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数的 1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 27,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
王兰波女士累积投票得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当选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经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信达认为,贵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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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