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GuangZhouKDTmachineryCo.,Ltd.
(广州市萝岗区云埔工业区云开路3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
(申报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2068号华能大厦30、31楼)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
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
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3,336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不低于25.00%。其中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3,336万股,股东公
发行股数: 开发售股份不超过新股发行量且不超过自愿设定12个月及以
上限售期投资者获得配售股份的数量;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每股面值: 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元
预计发行日期: 【】年【】月【】日
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13,336万股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李茂洪,股东刘雨华承诺:自公
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
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2、公司股东广州海汇、周伟华、李明智、陈大江、刘风华、付
胜春、许丽君、周素霞、徐明、刘若华、吴海洋、黄旭等承诺: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
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
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该部分股份。
3、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茂洪,董事刘雨华,
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大江,监事徐明、吴海洋、黄旭,副总经理
的限售安排及自愿锁定的
兼董事会秘书周伟华,副总经理周素霞,财务负责人许丽君,
承诺:
其他核心人员刘风华等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
超过本人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6个月内
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李茂洪,持有
发行人股份的董事刘雨华、董事兼副总经理陈大江,监事徐明、
吴海洋、黄旭,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周伟华,副总经理周素
霞,财务负责人许丽君,其他核心人员刘风华承诺:所持股票
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股
票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
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首次公
1-1-2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开发行价格,其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
上自动延长6个月。
上述承诺事项不因承诺人职务变动而失效。自公司股票上市至
其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
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持底价下限和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保荐人(主承销商): 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4年8月25日
1-1-3
广州弘亚数控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声明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
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
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
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
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
经纪人、律师、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