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 002831 证券简称:裕同科技 公告编号:2022-044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 60%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现将本次收购事项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1、公司拟通过自有或自筹资金向共青城君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君爵”)、上海开亿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开亿”)(以下合称“卖方”)收购其共同持有的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宝利”)60%股权,其中共青城君爵持有华宝利股权比例为 51%,拟转让股权比例为 51%,上海开亿持有华宝利股权比例为 19.6%,拟转让股权比例为 9%。标的公司估值为 4 亿元人民币,收购价为 4 亿元*60%=2.4 亿元人民币(含税),其中涉及关联方交易的金
额为 4 亿元*51%=2.04 亿元人民币(含税),本公司与卖方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签署
《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文件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合计持有共青城君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股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该议案审议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表决结果为:关联董事王华君先生、吴兰兰女士回避表
决,其他全体董事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
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
4、本次转让不涉及债务债权转移,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及相关文件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不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 易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即可生效,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各方介绍
公司已对交易各方的基本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尽职调查,交易 各方基本情况如下:
(一)转让方 1:共青城君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共青城君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共青城君爵”)
成立日期:2022 年 6 月 9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王华君
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出资额: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 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情况:吴兰兰持股 88.75%,王华君持股 11.25%
共青城君爵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共青城君爵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2、共青城君爵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数据截止时间
共青城君爵 7,227.95 0 7,227.95 0 -0.85 2022 年 06 月 30 日
3、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华君、吴兰兰夫妇分别持有共青城君爵 11.25%、88.75%股
权,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规定,共青城君爵为本公司的关
联方。
(二)转让方 2:上海开亿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名称:上海开亿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上海开亿”)
成立日期:2021 年 1 月 12 日
执行事务合伙人:龚新
地址:上海市奉贤区西闸公路 1036 号 1 幢室
出资额:50 万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
询;市场营销策划;专业设计服务;企业形象策划;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会议及展览服务;项目策划与公关服务(除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龚新持股 95%,龚绘持股 5%
上海开亿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履约能力。经查询,上海开亿不是失信被
执行人。
2、上海开亿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
交易类别:购买标的公司股权
成立时间:1998 年 8 月 3 日
注册资本:300 万元
注册地址:深圳市宝安区沙井街道沙二社区安托山高科技工业园 12 号厂房一层
-五层
主营业务:一般经营项目:声源系统研发;电声产品设计;高科技产品开发、软件开发;企业管理咨询(不含人才中介服务);玩具公仔的销售;国内贸易;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电子产品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生产经营各种扬声器、音箱及相关配套零配件、塑胶制品、五金制品、模具、电声产品配件的模切制品;耳机、麦克风、受话器、充电器的批发(不涉及国营贸易管理商品,涉及配额、许可证管理及其它专项规定管理的商品,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申请);其他电子器件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
股东及持股比例:共青城君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51%;龚新持股
29.4%;上海开亿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19.6%
所属产权说明:(1)标的公司章程或其他文件中不存在法律法规之外其他限制股东权利的条款;(2)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3)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为他人提供担保、财务资助等情况;(4)经查询,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交易标的一年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数据截止时间
华宝利 22,877.48 15,024.28 7,853.21 32,809.45 6,329.13 2021 年 12 月 31 日
华宝利 20,102.72 11,826.78 8,275.95 5,078.45 422.74 2022 年 3 月 31 日
(三)交易标的本次股权转让前后股东持股情况
1、本次股权转让前,标的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实缴注册资本(人 股权比例(%)
民币/万元)
共青城君爵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53.0 51.0
龚新 88.2 29.4
上海开亿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8.8 19.6
合计 300 100
2、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实缴注册资本(人 股权比例(%)
民币/万元)
深圳市裕同包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80.0 60.0
龚新 88.2 29.4
上海开亿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1.8 10.6
合计 300 100
四、本次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结合标的公司一年一期审计报告(2021 年 1 月 1 日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及标
的公司资产评估报告(评估基准日 2022 年 3 月 31 日),评估结论:
(一)资产基础法评估结论:
经资产基础法评估,深圳华宝利电子有限公司母公司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9,957.65万元,评估价值为21,628.22万元,增值额为1,670.57万元,增值率为8.37%;
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11,832.41 万元,评估价值为 11,826.97 万元,评估减值 5.44 万元,
减值率 0.05%;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8,125.24 万元,评估价值为 9,801.25 万元,增值
额为 1,676.01 万元,增值率为 20.63%。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值额 增值率%
A B C=B-A D=(B-A)/A
流动资产 15,494.95 15,945.59 450.64 2.91
非流动资产 4,462.70 5,682.63 1,219.93 27.34
长期股权投资 100.00 262.75 162.75 162.75
固定资产 2,019.73 2,432.08 412.35 20.42
使用权资产 1,930.92 1,930.9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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