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2-027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2 年 5 月 12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2 年 5 月 23 日
上午 11: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4 人,实到监事4人,会议由半数以上监事推选旺堆召集并主持,列席人员马莹莹女士。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使用的情况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 亿元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及商业银行以外其他金融机构等短期理财产品,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利率以实际理财协议为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不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使用,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解决公司中长期业务发展中可能遇到的临时资金需求,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拟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1 亿元的拆借资金,用于解决公司资金需求,期限一年,利率标准以实际签订协议为准,利息自借款金额到账当日起算,本次借款无需公司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
《关于与公司控股股东拆借资金暨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监事汪玉君为藏建集团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会议以 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
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提名,公司提名委员会审核刘长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刘长江先生简历附后。
本次监事会变更不存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按照西藏自治区开展国土绿化行动暨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建设的总体安排部署,拉萨南北山绿化第四包保组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分配给公司 2326.5 亩(德阳北 2-1 号片区)的造林任务。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充
分彰显国企担当,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25 日与拉萨市林业和草原局签订了承包造
林合同。
鉴于该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按照藏建集团《关于下达拉萨南北山绿化工程承包造林的任务的通知》精神,为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包保绿化任务,保障苗木种植成活率,合理有效利用集团资源,经邀标形式最终选定由公司控股股东藏建集团子公司西藏藏建物生绿化有限责任公司承接,预计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2500 万元。
《关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
《 证 券 时 报 》、《 上 海 证 券 报 》、《 证 券 日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监事汪玉君为藏建集团财务总监、财务经理,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 年 5 月 24 日
附件:
刘长江,本科学历,1990 年 3 月至 1992 年 12 月在西藏拉萨市 56094 部队服役;1992
年 12 月至 1993 年 2 月待业;1993 年 2 月至 2007 年 6 月西藏交通工业总公司职员(其间:
1995 年 9 月至 1997 年 7 月在四川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企业管理(脱产);2001 年 5 月至 2002
年 12 月在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学习);2007 年 6 月至 2008 年 11 月任西藏
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办公室职员;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6 月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
限责任公司综合办副主任;2011 年 6 月至 2013 年 12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
办公室主任;2013 年 12 月至 2018 年 4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物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2018 年 4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截至目前,刘长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刘长江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 3.2.2 条第一款规定的不得提名为董事、监事的情形。经公司在人民法院网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及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刘长江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