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1-028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杨丽华女士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1 年 7 月 8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 年
7 月 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1年7月8日9:15至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 18 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21 年 7 月 2 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 人,代表股份 175,866,5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7197%。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 4 名,代表股份 14,125,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79%。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代
表股份 170,867,33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085%。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
股东共 2 人,代表股份 4,999,17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13%。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多吉罗布先生、白永生先生、乐勇建先生、拉巴次仁先生、马莹莹女士、潘磊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 选举多吉罗布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多吉罗布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白永生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白永生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乐勇建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乐勇建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4 选举拉巴次仁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拉巴次仁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5、选举马莹莹女士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马莹莹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6、选举潘磊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潘磊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曹敏忠先生、李子扬先生、胡洋瑄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 选举曹敏忠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曹敏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 选举李子扬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李子扬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 选举胡洋瑄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胡洋瑄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00、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汪玉君先生、巴桑顿珠先生、王川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监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3.01 选举汪玉君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汪玉君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2 选举巴桑顿珠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巴桑顿珠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3.03 选举王川先生担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75,858,108 票,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14,117,114 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05%。
王川先生当选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西藏珠穆朗玛律师事务所旦增卓嘎、次旺罗布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或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符合法定额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