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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争民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1-07-09

高争民爆: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21-030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于 2021 年 6 月 28 日以电话、邮件、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2021 年 7 月 8
日下午 15:30 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列席监事:巴桑顿珠、汪玉君、王川、旺堆。会议由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选乐勇建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采用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乐勇建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二)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成员选举拉巴次仁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三)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长乐勇建先生提名,聘任拉巴次仁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四)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成员选举产生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将自动失去专门委员的资格。各委员会由 1 名非独立董事与 2 名独立董事组成具体情况如下:

    各委员会      主任委员    委员      委员      投票结果

    战略委员会        乐勇建      曹敏忠      李子扬        全票通过

    审计委员会        李子扬      胡洋瑄      拉巴次仁      全票通过

    提名委员会        曹敏忠      胡洋瑄      乐勇建        全票通过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胡洋瑄      李子扬      拉巴次仁      全票通过

    (五)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副总经理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万红路先生、刘长江先生、石科红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刘长江先生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刘长江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刘长江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0891-6402807

    邮箱:liuchangjiang2006113@126.com

    传真:0890-6807952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七)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
财务总监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王乐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八)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
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巴桑顿珠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

    (九)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
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聘任李国兵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简历附后)。李国兵先生已经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李国兵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方式:0891-6402815

    邮箱:ner123@qq.com

    传真:0891-6807952


    (十)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
于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高争运输服务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招揽昌都停车场附属工程项目承建方,经公开招投标专家组织评标,由公司关联方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重交”)中标该项目,经公司初步测算,关联交易预计总额为 1,338.79 万元,交易价格通过竞标确定合同价格。昌都停车场建设项目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签订相关合同。

    《关于与重庆重交再生资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公告》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关联董事多吉罗布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西藏建工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藏建集团”)董事长、白永生先生为藏建集团董事兼总经理,回避了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7 月 9 日
附件:

    乐勇建,男,中国国籍,1973 年 11 月出生,籍贯江西东乡。毕业于北京物
资学院管理专业,1992 年 9 月至 1996 年 8 月在江西省东乡县糖厂工作;1996
年 8 月至 1999 年 9 月在江西省赣东冷冻食品厂担任副厂长;1999 年 9 月至 2001
年 1 月在江西省东乡县愉怡乡担任乡长助理;2001 年 1 月至 2006 年 8 月在江西
省东乡县杨桥殿镇担任镇长助理;2006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
厅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干部;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8 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
政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科员;2007 年 8 月至 2010 年 9 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厅政
治部宣传教育科担任副主任科员;2010 年 9 月至 2012 年 9 月在西藏自治区公安
厅刑警总队担任主任科员;2012 年 9 月至 2012 年 11 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委政
策法规处担任主任科员;2012 年 11 月至 2016 年 6 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政策法
规处担任副处长;2016 年 6 月至 2020 年 10 月在西藏自治区国资委办公室担任
主任;2020 年 10 月至今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委书记。

    截至目前,乐勇建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乐勇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失信被执行人目录和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查询,乐勇建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拉巴次仁,男,中国国籍,1976 年 4 月 21 日出生,籍贯西藏日喀则。1997
年毕业于内蒙古呼和浩特交通学校路桥专业;1997 年 7 月到 1999 年 9 月在西藏
公路工程总公司工程处工作;1999 年 9 月到 2006 年 4 月在西藏天路交通股份有
限公司拉林、日谢、日拉项目部工作(工作期间:1999 年 9 月到 2002 年 7 月在重
庆交通大学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专业学习);2006 年 4 月到 2008 年 4 月任西藏
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拉定、珠峰项目部现场负责人;2008 年 4 月到 2011 年 3 月任

西藏交通厅项目管理中心桑拉项目工程部部长;2011 年 3 月到 2016 年 12 月任
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省道 201 线然乌至古玉、古玉至察隅公路整治改建工程代
建项目管理办公室副主任;2016 年 12 月到 2017 年 10 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
司生产部经理;2017 年 10 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贝琼隧洞工程项目部经理;2017 年 10月到 2019 年 9 月任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部经理、西藏天源路桥有限公司拉洛水利枢纽及配套灌区工程贝琼隧洞工程项目部经理、西藏天路股份有限公司日喀则分公司总经理。2019 年 9 月至至今在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党
委副书记;2020 年 2 月 4 日起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截至目前,拉巴次仁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关联关系。
    拉巴次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未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受到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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