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7 证券简称:高争民爆 公告编号:2018-022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届次:2017年度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全体董事会成员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现场会议主持人:杨丽华女士
(五)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1、现场会议时间:2018年5月10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8年5月9日至2018年5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
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8年5月9日15:00至2018年5月10
日15:00。
3、现场会议地点:拉萨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林琼岗路公司三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七)股权登记日:2018年5月4日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0 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
132,103,1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952%。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8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826,6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7754%。
现场会议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6人,代
表股份132,065,3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7746%。
网络投票情况: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出席会议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37,8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20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陈阳、何苗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如下提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2,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股数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2,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股数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7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和2018年财务预算报
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2,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股数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2,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股数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2,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股数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2,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股数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7、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短期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2,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股数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8、审议通过了《关于推荐尼玛次仁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132,087,10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79%;反对股数16,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1%; 弃权股数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通过该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19,810,67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93%;反对16,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0807%;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陈阳、何苗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高争民爆201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以及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五 、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西藏高争民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