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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胜股份: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2-05-25

和胜股份: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1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即 2021 年
6 月 11 日至 2022 年 6 月 10 日。

    一、关于延长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东大会决议有限期及授权有效期的说明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效期即将届满,为不影响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继续推进,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将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及对董事会授权有效期延长至前次决议
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十二个月(即延长至 2023 年 6 月 10 日)。除延长有效期外,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及对董事会授权的其他内容均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本次延长非公开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有效期延长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实施,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上述事项。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上述议
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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