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824 证券简称:和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1-098
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
首次股票期权登记数量:246.426 万份
首次登记人数:170 人
股票期权代码:037165
股票期权简称:和胜 JLC1
股票期权登记完成日:2021 年 9 月 3 日
2、限制性股票
首次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21.374 万股
首次登记人数:170 人
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 年 9 月 3 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广东和胜工业铝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6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核查,并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查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 年 6 月 24 日至 2021 年 7 月 3 日,公司通过内部公示栏对本次激励
计划中涉及的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任何个人或组织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 年 7 月 6 日,
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1 年 7 月 9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1 年 7 月 15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此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情况
1、授予工具: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
3、授予日: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9 日,限制性股
票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7 月 15 日。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 34.617 元/份,首
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20.747 元/股。
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股票期权行权或限制性股票登记 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 派息等事宜,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和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将做相应的调整。
5、首次授予数量
(1)股票期权部分
本次实际授予 170 名激励对象 246.426 万份股票期权,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股票期权 占首次授予股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数量(万份) 票期权总数的 公告日公司总
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246.426 100% 1.34%
干人员(170 人)
合计 246.426 100% 1.34%
(2)限制性股票部分
本次实际授予170名激励对象121.374万股限制性股票,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获授的限制性股 占首次授予限 占本激励计划
职务 票数量 制性股票总数 公告日公司总
(万股) 的比例 股本的比例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 121.374 100% 0.66%
干人员(170 人)
合计 121.374 100% 0.66%
6、时间安排
(1)股票期权的等待期/行权安排
1)等待期
本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期等待
期为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24 个月、36 个月。等待期内,激
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行权安排
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通过后,股票期权自相应授予部分登记完成之日起满 12 个月后可以开始行权。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行权:
①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公告前一日;
②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③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二个交易日内;
④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它期间。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12 个月
第一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
第二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 30%
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
第三个行权期 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 40%
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如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1 年授予,预留部分的行权期及各期
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的一致,若预留部分股票期权在 2022 年授予,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安排 行权时间 行权比例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
第一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50%
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预留授予股票期权 自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后
第二个行权期 的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股票期权登记完成 50%
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激励对象必须在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效期内行权完毕。若达不到行权条件,则当期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若符合行权条件,但未在上述行权期全部行权的该部分股票期权由公司注销。
(2)限制性股票的限售期/解除限售安排
1)限售期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限售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限售期分别为自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 24 个月、36 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前不 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2)解除限售安排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时间安排 如下表所示: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解除限售比例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30%
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首个交易日起至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 30%
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 自相应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
第三个解除限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