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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中精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丰田通商(中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日期:2020-10-23

凯中精密:关于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丰田通商(中国)有限公司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002823      证券简称:凯中精密          公告编号:2020-081
债券代码:128042      债券简称:凯中转债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拟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向丰田通商(中国)有
          限公司转让公司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浩宇先生保证向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公司与丰田通商(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田通商”)于2020年10月22
日签 署 《 战 略 合 作 框 架 协 议》(详情参见 公司于 同日 在 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与丰田通商(中国)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0))。丰田通商认可公司内在价值和看好未来发展,为加强双方战略合作伙伴关系,进一步推进公司新能源汽车“三电”发展战略,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浩宇先生拟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0月31日前,以大宗交易方式向丰田通商定向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8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8%)。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张浩宇先生出具的《关于大宗交易定向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张浩宇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现持有公司股份78,055,67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6.97%。

    二、本次定向转让股份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定向转让股份计划基本情况


  1、定向转入主体:丰田通商(中国)有限公司,截至本公告日,丰田通商尚未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股份转让原因:为加强丰田通商与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3、股份来源:张浩宇先生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含该等股份因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而相应增加的股份)。

  4、转让方式:大宗交易方式。

  5、拟转让数量:本次拟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80万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0.28%),若转让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拟转让股份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6、转让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后至2020年10月31日前。具体转让时间将遵守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股票的相关要求及窗口期、内幕信息管理等相关规定。

  7、转让价格区间:具体按照转让实施时符合规定的市场价格确定,且不违反已作出的承诺。

    (二)定向转让股份计划是否与相关股东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上述股东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招股说明书》等作出了如下承诺:
  1、公司股东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1)除本次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之外,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2)所持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公司上市后六个月内如果公司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如遇除权除息,上述减持价格及收盘价均作相应调整。上述承诺不因职务变更或离职等原因而失效。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转让相关股份所取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

  (3)除上述承诺外,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在前述限售期满后,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在其离职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

  2、公开发行前持股5%以上股东的持股意向

  本人作为创始股东,将非常慎重持股,确保控制权不发生变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锁定期结束后,除本人存在投资、理财等财务安排需减持一定比例股票外,无其他减持意向。

  如果本人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减持公司股份的,将在不违背限制条件下,针对本人于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股份,根据《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相关法规的规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或大宗交易系统进行减持,第一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第二年的减持比例不超过本人所持公司股份的5%,且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减持后,本人将确保公司控制权不会发生变化。上述减持价格应考虑除权除息等因素作相应调整。本人减持公司股份,将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如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出售股票,该次减持股份所得收入将由公司董事会收回。

  截至本公告日,张浩宇先生严格履行了其所作出的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本次拟大宗交易定向转让股份事项与其已作出的承诺一致。

    三、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计划未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定向转出股东和定向转入主体将根据自身情况、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计划。本次计划存在转让时
间、转让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本次计划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定向转让股份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本次计划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关于大宗交易定向转让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凯中精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0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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